第65章 打擂-《打工吧郡主大人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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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陆建国口中的那个少年名叫丁小斐,他个头不高,黑瘦黑瘦的,立在人群里很是不起眼。

    “看来你还真是个外行,嘿嘿。”小郡主道:“这个人一看就不像是高手。”

    陆建国的确不懂得怎么样分辩一个人是不是高手,并且他看人也不光直看外表。

    他看人,喜欢看一个人的眼睛和他的目光。

    他觉得如果一个人的内心够坚定的话,他的眼睛里是有光的。

    而一个人的内心只要够坚定,他做什么事都不会太差,因为这样的人是不会轻易认输的。

    他打量着丁小斐的时候,丁小斐一直都没眨过眼,目光始终平视着前方。

    他的下巴抬得很高,比正常人都要高出一寸,他目不斜视,所以脸上的肌肉绷得很紧,以至于他的脸型看起来更加瘦削,那是一种凌厉的感觉。

    旁人拿到抓阄的纸条都会多看两眼,但是他只看了一眼就把纸条抓进手心里,然后两只手背在身后。

    他整个人看起来劲劲儿的,陆建国很喜欢他身上散发出来的这种气质,像头未被驯服的孤狼。

    丁小斐的个头虽然不够高,但是身形比例很好,他的小腿很细,跟腱很长,这就意味着他的爆发力应该会很强。

    之所以能看见他的小腿,是因为他是这群人里衣服最破的一个,他的裤子短了,所以小腿以下的部分被他截掉了。

    应该是上场之前,他才把裤子撕坏的,看得出来他很想赢,因为裤子如果不舒服就会影响他的动作。

    他的上衣很破,打着布丁,但是胜在合身。

    与他这身打扮最格格不入的是他脚下穿的那双鞋子,是一双崭新的布鞋。

    看得出他是第一次穿这双鞋,鞋面上一尘不染,鞋帮是干净的纯白色,没有洗过水的鞋才会是这样的颜色。

    对于一个练武的人来说,最重要的就是一双合脚的鞋子。

    因为只有脚下站稳了,他的身体的各个部位才能够在打斗的时候更好的协作配合。

    所以丁小斐就算穿的再破,他也要攒下钱买一双合脚的鞋子,就算他一次都不舍得穿,他也必须准备着这样一双鞋子。

    如果有人跟陆建国说这样的人武功不厉害,他是不信的。

    所以陆建国反问道:“你觉得,这十个人里,谁的身手最好?”

    小郡主点了两个,一个叫徐文庆,一个叫谢洪。

    徐文庆身材高大,肩宽臂长,高鼻阔唇,双目虎虎生威,此人看起来的确是个强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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